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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加强课程过程考核评价实施意见(试行)
2021-08-30 09:58:27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持续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工〔2020〕154号),切实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提高学生学习成效,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学生为中心、成果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主线,以提升学生学业成果和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为目标,以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为支撑,科学合理设计教学环节,优化教学过程,将过程考核评价与期末考核评价有机结合,实现对学生学习成效的全面评价。

二、目标任务

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创新导向的考核评价原则,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各种能力、态度、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和课堂教学模式相适应的课程学习考核评价体系。

1.推进课堂教学改

将考核评价嵌入到教学的全过程中,在课程教学中,通过对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业成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评价,实现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的有效转变,促进课程教学从单纯的以传授知识向能力培养转变,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自主学习。

2.实现考核评价方式多样化

除了继续使用笔试的考核方法外,引入在线学习、课程论文、实践报告、小组讨论等多种考核评价方法,全面、合理地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法提高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参与性,从而激发自主学习的热情,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3.改变考核评价主体单一性

将教师评价、学生自评与学生互评有机结合,教师不再是考核的唯一实施主体,学生在考核过程中也不再处于被动地位,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评估,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习成效的目的。从而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

4.及时分析学情,促进持续改进

教师根据课程的进展、教学内容的难易度等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成效及时检验,一方面促进学生下一阶段的学习;另一方面为教师教学工作提供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不断改进。

三、考核评价形式

课程过程考核评价需涉及学生课程学习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能力、学习态度、参与度、学习能力(听课效果、自学能力、阅读能力、获得信息能力、思维能力等)、语言表达能力、理论应用于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

课程过程考核评价坚持多样化、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形式,将“课前、课中、课后”有机贯通,打造高效课堂。在理论课程中,主要包括平时作业、综合性大作业、学习笔记、课堂表现、阶段性测验、小组研讨作业、教学实践活动、考勤,以及其他能够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价形式;在实验课程中,主要包括:实验预习报告、实验报告、实验操作、考勤,以及其他能够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价形式。

1.平时作业: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布置适量课后作业,督促学生巩固学习成效。教师可通过是否按时完成作业、完成作业质量等方面综合评定成绩。在教师进行学生作业评价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学生互评,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

2.综合性大作业: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大作业。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综合性大作业可以采取读书报告(心得)、课程(专题)论文、调研(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以大作业的完成质量评定成绩。

3.课程学习笔记:学生对课程讲授内容进行记录和整理,教师对学生的笔记进行批阅并评定成绩。

4.课堂表现:组织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成绩,也可加入学生自评和互评。

5.阶段性测验:包括期中考试、章节测试或随堂测试等。

6.小组研讨作业:将学生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通过小组成员讨论、交流、合作来完成教师设定的学习任务,最终由教师和学生对每个学习小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总成绩评定。各小组再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自行评定每位成员的成绩。

7.教学实践活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课内外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可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知识掌握情况、知识运用程度及动手能力等进行成绩评定。

8.实验预习报告:通过撰写实验预习报告,掌握实验原理、实验操作步骤及实验要点,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在预习报告中完成实验方案设计。教师可根据实验预习报告的完成质量进行成绩评定。

9.实验报告:通过撰写实验报告,完成实验数据处理和实验现象的描述,获得实验结果(结论),并对其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教师根据学生数据处理能力、对实验结果的分析探讨深度进行成绩评定。

10.实验操作:通过对学生实验过程中操作的规范性、有效性、熟练程度等综合考核,评定其成绩。

11.其他方面: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行之有效的过程考核内容和考核评价方式。

四、基本原则

课程总评成绩由过程考核评价成绩与期末考核评价成绩构成,需体现合理的成绩比例构成。各门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及特点,确定单个过程评价成绩所占的比例,以及过程评价总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原则上所有课程的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为:过程考核评价成绩比例50%-70%,期末考核成绩比例30%-50%。对确因课程特点需调整过程考核比例的课程,可以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定备案。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的考核基本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专业特点须组织每8学时不少于1次的章节测试或随堂测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30%;

2.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基础化学类课程等全校(专业群)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每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期中考试;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是否组织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10%-20%;

3.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自主选择其他考核评价方式;其中课堂表现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10%,考勤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5%;

4.凡期末考核成绩低于45分者,期末考核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5.实验课程的实验预习报告成绩比例25%-35%、实验操作过程成绩比例25%-35%,实验报告或实验考试成绩比例50%-30%。

五、保障措施

1.加强课程过程考核评价工作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由学校统一部署,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对课程过程考核评价要制定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如提交的平时作业、综合性大作业等,要不定期安排查重、抽查等方式,保证完成质量。凡发现抄袭现象,其当次考核评价成绩记为0分。

3.各教学基层组织(系、教研室、课程组)应依据本学院实施办法,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性质、授课对象的特点等,制定课程过程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要求详细完整、操作性强。公共基础课的考核方案须经教务处审核,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核方案须经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核心内容列入课程教学大纲。同时,在该课程第一周上课向学生公布,确保学生了解课程教学过程评价计划安排、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构成等,保证学生知情权。同一门课程(同课程编号)所有授课对象的课程过程考核评价方案必须保持一致。

4.课程过程考核评价须留存可供查证的书面或电子材料。过程考核评价材料与期末考试试卷一起作为教学资料保留存备查。原则上过程考核评价中学生上交的纸质试卷、报告、大作业等全部留存,电子材料全部留存,平时作业每个课头、每次作业保留5份,课程学习笔记、课程出勤留存记录即可。

5.所有课程需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按课程过程考核评价要求逐步进行资源建设,并利用学习通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实现课堂签到、抢答、分组讨论、随堂测验、章节测试等,并保留过程考核评价资料和记录。

6.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教学督导在各类教学检查中对课程过程考核评价工作的执行情况、存档材料等进行检查。各学院应定期自查,确保课程过程考核评价方案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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