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我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我校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学校各有关部门和院系、直属单位按照职责范围配合落实。
(二)各学院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培训、考核,核准学生准入资格,并与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三)理工类学院须根据学科特点,组织对本学院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及考核。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学院,学校将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理工类实验室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五)其它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知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中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二)安全教育培训讲座、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等;
(三)应急演练活动。
第六条学生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学院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二)登录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2小时;
(三)登录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四)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七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